建筑工地施工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地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施工合同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石材工程经协商由乙方承担,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利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市相关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商定以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
第三条:承包范围首层46根圆形柱密缝干挂石材,具体详见施工图。
第四条:计价方法及付款方式计价方法
1、按预算表单价包干,圆形柱(包括柱座)价格为元㎡,平面干挂石材,价格按20版定额。付款方式:
1、全部竣工二十天内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80%工程款,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结算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付清。
2、凭正式发票付款。
第五条:工期及质量要求
1、从开工之日起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此处隐藏19153个字……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 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