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钢材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材买卖合同1乙方:________
甲方: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二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 ……此处隐藏16580个字……>6.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的,每日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
6.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的,按拒收部分货款总额的十 支付违约金;
6.6 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6.7 甲方的违约责任:
6.8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不能供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9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10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外,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签订地为:
8.2 本合同正式执行时间为: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4 本合同一式份。
钢材买卖合同
(附表)
第一条产品规格
1.1钢材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第二条其他事项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