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品牌
商标生产
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 ……此处隐藏14137个字……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出卖人提供的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合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批量散装种子交易。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卖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