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告买卖合同1购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一、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二、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 ……此处隐藏2906个字……____________广告买卖合同5悬赏广告,是不同于一般广告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它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悬赏广告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有偿性。所谓悬赏,顾名思义,就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广告发布人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就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
二是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
三是注重结果性。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至于行为人如何完成该行为,他是不关心的,相反,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不管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对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多数意见都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看待。因此,只要有人完成了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广告人应依广告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失主在报纸上刊登的“寻包启事”即为一种悬赏广告,而且其中还明确表明了酬金的数额,其系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发出的期限内完成了广告指定行为,则是对悬赏人的有效承诺,从而双方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