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合同

时间:2023-02-10 22:55:32
地下室买卖合同

地下室买卖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下室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下室买卖合同1

证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_____元,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 ……此处隐藏3816个字……、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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