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 ……此处隐藏20194个字……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风险提示: 明确转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明确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还应明确转租的程序,以免因转租事项产生分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市公证处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____份。
出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