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合集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 镇(街道)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房屋权属人为 ,房屋所有权证(地产权证)号为: (属于 / 不属于转租,转租凭证为: )。房屋租赁使用面积 M2(租赁部位详见附图)。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 ……此处隐藏9901个字……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损失、装修设计损失、广告费损失以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2、关于装修损失及装修设计损失部分。诉中一审法院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装修损失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说明委估的装修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家具装饰施工报价表》,在该份报价表中已明确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于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损失外另行主张赔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同样装修设计损失也未包含在装修损失范围内,被上诉人有权按实际损失另行向上诉人主张赔偿。
3、关于广告费用损失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
20xx年8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重新装修诉争店面,同年9月22日房东****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被上诉人为经营诉争店面租赁员工宿舍,进行广告宣传均系实际、必要的费用开支,为证明该项损失,被上诉人并已提供相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用、员工宿舍损失事实充分。
4、关于违约金。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诉人、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除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答辩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柳浩律师 20xx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