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集锦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原出租方): xxxxx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xxxx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xx南路208号xxx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9月30日,从20xx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 ……此处隐藏5809个字……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进行更改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或经过双方之间协商一致后才能进行更改。
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二、如何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从大部分实践情况来看,当事人如果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就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很难更改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租赁双方难以达成一致,那么就要尽快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和准备材料,以便做好诉讼的准备。